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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下发2009年《高考考试说明》补充说明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据教育部今年2月份公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省教育厅于39印发了《关于下发〈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福建省考试说明〉补充说明的通知》(闽教基[2009]19号),对今年1月下发的我省2009年《考试说明》中的物理、化学、生物3个学科个别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一、物理学科

    1.物理1“相互作用与牛顿运动定律”中明确“共点力的平衡”的内容要求为ⅱ。

    2.选修3-1“电路”中“闭合电路的欧姆定律”的内容要求从ⅰ 改为ⅱ。

    3.“波粒二象性”内容从选修3-4移至选修3-5,包含“光电效应ⅰ”和“爱因斯坦光电效应方程ⅰ”两点内容及要求。

    4.选修3-3“固体、液体与气体”中增加“饱和蒸气、未饱和蒸气和饱和蒸气压ⅰ”和“相对湿度ⅰ”两点内容及要求。

二、化学学科

必考内容:1.化学科学特点和化学研究基本方法”中的“(2)了解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学习运用以实验和推理为基础的科学探究方法。了解实验、假说、模型、比较、分类等科学方法对化学研究的作用。认识化学是以实验为基础的一门科学”,删去“了解实验、假说、模型、比较、分类等科学方法对化学研究的作用”。

三、生物学科

2-1“遗传的细胞基础”中 “(2)配子的形成过程ⅱ;(3)受精过程ⅰ”的内容及要求,改为“(2)动物配子的形成过程ⅱ;(3)动物的受精过程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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