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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阳光下成长”2010年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组织工作的通知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
文件 |
泉州市教育局 | |
泉州电视台 |
泉委宣联[2010] 3号
关于做好“阳光下成长”2010年泉州市
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泉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党务工作部,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在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教育局、泉州电视台
拟举办2010年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为“阳光下成长”,旨在为少年儿童打造展现艺术的舞台,提供艺术实践机会,进一步推动繁荣少儿艺术创作,充分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动活泼、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特质,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各地、各校在电视艺术节期间,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少年儿童积极参与,力争做到人人都参与、班班有项目、校校有特色,大力推动校园健康文化的蓬勃发展,让更多的学生成为电视艺术节的受益者。
请各地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圆满进行。
附件:阳光下成长“玛米玛卡杯”2010年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活动方案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泉 州 电 视 台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阳光下成长“玛米玛卡杯”2010年泉州市
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9年3月中旬——6月底
二、主办单位: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教育局、泉州电视台
三、活动内容
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少儿电视艺术大赛。设立少儿电视歌手赛、少儿舞蹈比赛、少儿民乐大赛三场艺术比赛。
第二阶段:“玛米玛卡杯”2010年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颁奖盛典暨庆“六·一”大型电视文艺晚会。
四、日程安排
1、2009年3月,各项组织工作启动,并进行前期宣传;
2、 3月20日 - 4月5日 ,免费报名。凡是泉州地区(包括各县、市、区)身心健康的适龄少儿均可参加;
3、4月中旬(逢周六、日),少儿歌手、少儿舞蹈、少儿民乐在各县(市、区)和泉州电视台进行初赛;
4、4月下旬至5月上旬,少儿歌手、少儿舞蹈、少儿民乐,在电视台演播厅复赛;
5、5月中、下旬,少儿歌手、少儿舞蹈、少儿民乐,在电视台演播厅总决赛;
6、 5月30日 ,“玛米玛卡杯”2010年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颁奖盛典暨庆“六·一”大型电视文艺晚会。
以上比赛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以泉州电视台发布的启事和宣传为准。
五、参赛规则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统一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2、把个性突出的才艺展示引入决赛赛程,全面展示少儿的综合艺术素质;
3、力求在表现形式和比赛环节设置上结合当代少儿心理和审美情趣进行设计和编排,最终的决赛形式及内容等具体操作细节在比赛方案确定后与选手及时沟通。
六、评委组成
聘请泉州市教育、文艺界资深人士组成。
七、奖项设置
四项赛事按组别分别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布奖杯、奖状。
设置优秀组织奖2个,分别发给奖牌。
八、媒体宣传
泉州市各大媒体发布艺术节相关情况和报名启事。泉州电视台通过新闻和娱乐节目跟踪报道赛事进展、选播部分比赛片段;在《娱乐前沿》播出“花絮”等特别节目;录播三项赛事的决赛;对“玛米玛卡杯”2010年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颁奖盛典暨庆“六·一”大型电视文艺晚会进行全场录播或现场直播。
主题词:宣传 少年儿童 电视艺术节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府潘燕燕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