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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报名与初赛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0年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
报名与初赛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教育局、泉州电视台《关于做好“阳光下成长”2010年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组织工作的通知》(泉委宣联[2010]3号文),现将2010年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的报名与初赛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20日 至 4月5日 。
2、报名条件:
①少儿歌手赛:各县(市、区)、市直小学、初中在校生。(小学组、初中组)
②少儿舞蹈赛:各县(市、区)、市直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洛江、开发区)在园幼儿。(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
少儿舞蹈赛形式为:少儿单、双、三人舞,(街舞、劲舞、交谊舞不参赛)。
③少儿民乐赛:各县(市、区)、市直小学、初中在校生。(小学组、初中组)
少儿民族器乐比赛规定乐器为:竹笛、古筝、琵琶、二胡。
3、报名方式:
①各县市选手可到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负责单位报名。
②鲤城、丰泽、洛江区和市直学校的学生,可直接到泉州市区 “玛米玛卡”童装各专卖店报名,地址:
泉州津淮街店(泉州九中旁),电话:22519151
泉州涂门街63号(中闽百汇对面),电话:22981152
泉州田安北路55号(上岛咖啡对面),电话:22192183
③选手可以通过泉州电视台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
(网址:www.qztv.cn)。
④一个选手最多只能报名参加两项比赛。
4、各地于 4月6日 统计报名情况,并将报名表报送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二、 初赛内容:
1、比赛项目
①、少儿歌手比赛曲目:选手自选歌曲进行清唱,所选歌曲应体现少年儿童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演唱时间2分钟以内。
②、少儿舞蹈比赛项目:选手自选作品,可选择单、双、三人舞蹈形式,舞蹈表演时间2分钟以内,音乐自备。
③、少儿民乐比赛项目:选手自备相关乐器(竹笛、二胡、琵琶、古筝),自选曲目进行现场演奏,演奏时间2分钟以内。
2、比赛形式:
①、少儿歌手赛、少儿民乐赛的初赛,在各县(市、区)指定负责单位选定的地点比赛。
②、少儿舞蹈赛初赛,各县(市、区)组织选手到泉州电视台进行初赛。
③、三项比赛,将根据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名额分配,从各县(市、区)报名选手中,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复赛。
3、评判办法:
——少儿歌手赛:
①、初赛设3名评委,以现场亮分的形式进行评选。
②、初赛为主对选手的咬字清晰、嗓音音色、歌唱音准、节奏把握和演唱表现力等基本的要素进行评定。
③、每个选手不论演唱水平高低,均有一个基本分数底值,底值8.0分,最高分数9.5分。报分时保留2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3位小数。
④、评委可根据情况对选手进行点评。
⑤、成绩公布:现场公布、网上公布。
——少儿舞蹈赛:
①、初赛设3名评委,以现场亮分的形式进行评选。
②、初赛为主对选手的舞蹈编排、技术技巧、形体形象、现场表现,意境表达等基本的要素进行评定。
③、每个选手不论表演水平高低,均有一个基本分数底值,底值8.0分,最高分数9.5分。报分时保留2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3位小数。
④、评委可根据情况对选手进行点评。
⑤、成绩公布:现场公布、网上公布。
——少儿民乐赛:
①、初赛设3名评委,以现场亮分的形式进行评选。
②、初赛为主对选手的曲目难易、演奏技巧、音准音色、节奏把握、现场表现力等基本的要素进行评定。
③、每个选手不论演奏水平高低,均有一个基本分数底值,底值8.0分,最高分数9.5分。报分时保留2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3位小数。
④、评委可根据情况对选手进行点评。
⑤、成绩公布:现场公布、网上公布。
三、初赛现场:
1、各县(市、区)负责提供初赛选拔的地点,歌手比赛与民乐比赛同时进行,各地得划分选手比赛区、选手候场区。
2、比赛现场话筒3把(选手、评委、工作人员)。
3、提供评委的桌椅、用水、纸、笔等,参赛选手评分表。
4、各地需安排工作人员提前给报名参赛的选手抽签,并做好现场维护秩序、登记叫号、统分等工作。
5、提前在各县(市、区)张贴本届艺术节宣传海报。
6、初赛当天悬挂:【“玛米玛卡”杯2010年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赛区**比赛】横幅1—2条 (入口和比赛场地)。
(横幅制作费用请持正式发票向组委会报销)
7、配合大赛组委会和冠名企业的现场宣传。
四、赛事咨询:
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 电话:22767196
泉州电视台文艺部 电话:22111022
附:2010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参赛报名表
2010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报名汇总表
2010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报名地点、初赛时间安排
2010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比赛评分表
2010泉州市第二届少儿电视艺术节比赛选拔名额分配表泉州市教育局体卫部
泉州电视台文艺部
二○一○年 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