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侨声中学校园网 >> 制度建设>> 管理制度>> 正文内容

侨声中学“长丽文学奖”基金章程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蔡崇达校友,其作品《皮囊》在大陆实体书店发行达200万册,因感念母校,更思父母养育之恩,母校侨声中学发起成立长丽文学奖(取其父名蔡长发、母名黄丽珍字各一),以资鼓励母校怀抱文学梦的学子。现拟章程如下:

一、基金名称:长丽文学奖。

二、宗  旨:为推动侨声中学文学的进步,为培养侨声中学文学人才。

三、性  质:长丽文学奖系侨声中学校友、东石乡贤青年作家蔡崇达出资设立的文学专业奖项,为单项综合类奖,共含四个子项,即:诗歌、小说、散文、戏剧。

四、基金奖项资助范围

1.“长丽文学奖将资助侨声中学纤夫文学社、百草园诗联社组织开展相关的日常文学活动为每社每年各提供金额为1000元的社团日常活动经费;赞助每年度1000元的侨声中学“长丽”杯现场作文大赛、每年度1000元侨声中学“长丽”杯现场诗词创作大赛;提供外出交流(汇演)活动经费,依照国、省、市(地级)、县为500400300200元,每社每年度不超过600元。

2.长丽文学奖将激励侨声学子积极撰写发表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在内的各种文学作品。发表在侨声中学校级刊物(如纤夫文学社刊物、百草园诗联社刊物等)上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每人每篇奖励20元;发表在县级刊物上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每人每篇奖励60元;发表在地市级刊物上,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每人每篇奖励100元;发表在省级刊物上,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每人每篇奖励150元;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每人每篇奖励200元。

 3. “长丽文学奖鼓励侨声学子积极参加全国高校普遍认可的新概念作文大赛、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中学生作文大赛等竞赛。获得县级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分别奖励150元、100元、60元;市(地)级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依次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
更多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