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侨声中学校园网 >> 教育科研>> 科研信息>> 正文内容

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1998年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室和学校,认真施行《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还存在督导评估的程序不够规范,过程性检查指导工作相对薄弱,学校自评的目标意识、主体意识淡薄,发展性评价与整改功能淡化等问题。为了切实发挥督导评估功能,更有效地实施修订后的《指导方案》,进一步规范督导评估行为,努力构建以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全面科学合理地评估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发展的机制,特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深入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要求,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指导中小学校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1、发展性原则。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必须以促进学校发展为根本目的,引导学校通过科学规划建立起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使学校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不断发展和提高。

    2、全面性原则。坚持面向每一所中小学校,各地在具体工作中采用的评估方式可以有所不同,但都必须坚持以全面评估辖区内的学校为前提。

    3、动态管理的原则。对通过评估获得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荣誉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不搞“终身制”。经复查发现问题,责成学校限期整改;对少数存在问题较多、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学校,取消其先进学校称号。

    二、关于评估程序

    ()学校自评。

    素质教育基础在学校,学校自评的主体意识、主动精神、组织程序和深广度,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应当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以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原则,学校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自评;

    2.学校自评重点落实六个环节:①学习评估指标,明确目的意义;②组织有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自评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计划;③拟定自评细则,确定具体要求和运作方法;④对照标准开展调查取证,收集资料、数据;⑤对获取的资料信息、数据进分析,判断其价值;⑥认定和处理自评结果,填写自评表,明确整改措施。

    3.学校自评计划须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征询教职工意见;自评结论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4.学校自评应组织教师全员参与,并有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区、校外教育机构、共建单位的代表参加。

    5.学校自评应当做到年年有重点,轮轮上台阶,避免在同一水平上重复。实施修订后的《指导方案》,第一轮自评应达到的基本目的:①学校领导初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②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新的教学管理制度初步建立;③课程改革实验有序推进,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体系基本建立,教师初步适应新的课程形态的教学要求;④开发课程资源、建设校本课程有初步成果;⑤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有新的课题、项目出台;⑥主动利用自评结果调整学校发展规划,自主发展的理念得到贯彻。

    ()(市、区)督导评估。

    (市、区)教育督导评估是实施《指导方案》的关键环节,主要任务是:开展过程性的随机督查,指导(参与)学校自评,了解学校自评过程和结论的依据,并判断其可信度,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1.必须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必要时,可以直接参与指导学校自评活动。

    2.按照三年一轮他评的原则要求,统筹规划辖区内中小学督导评估的周期与数量,具体安排中小学自评和他评的年度计划,并报设区市教育督导室备案。

    3.以过程性检查指导为重点,提倡采取随访督导形式,帮助学校正确理解、掌握指标标准,确定自评重点,指导学校制定具体的自评计划,为学校培训评估人员,掌握操作技术。

    4.在学校普遍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可根据学校实际,因校制宜采取重点抽查、单项评估的方式,对学校自评结论的可信度进行验证。

    5.完成一所学校督导评估,应当写出书面评估报告,反映评估过程、描述评估结果、说明评估结论的事实依据,指明成绩与经验、问题与建议,重大问题限期整改的期限等,使学校明确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努力的方向。

    评估报告主送被评学校,报送上级教育督导室,抄送有关部门。

    ()设区市督导评估。

    实施《指导方案》,设区市教育督导室应发挥“下情上达”和“上下沟通”的作用。主要任务是:对县级督导评估提出指导意见,为县级督导机构和督导人员提供教育评价理论和教育评估技术方面的帮助;对县(市、区)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活动的实际效果进行调研,总结典型经验,指导全面。

    1.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省颁《指导方案》,制订实施细则增强适应性,使不同的学校,都能在各自的起点上得到提高。调整的原则是“大统一小灵活”,即保持ab两级指标不变,调整c级指标的评估要素和标准。设区市教育督导室编制的实施细则应报省教育督导室备案。

    2.对县(市、区)安排的年度督导评估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3.参与学校自评和县(市、区)教育督导室组织的督导评估活动。

    4.培训督导评估人员,对县(市、区)教育督导室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直属学校的督导评估。

    三、先进学校的评估认定与管理。

    评估认定一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先进学校,根本目的在于典型引路、指导全面,实现中小学素质教育整体优化。评估认定必须严格坚持标准,不降低要求。

    1.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分为县级、市级、省级三个层次,称号统一为“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

    2.申报资格。

    申报县级先进学校须经3个学年自评,3年自评量化得分(含附加分)均在900分以上。认真实施课程改革,某些方面在本县有一定影响,示范辐射作用产生效益。申报市级先进学校,须在县级先进学校中推荐,申报的当年或前一年,经县级教育督导室评估,量化得分(包括附加分)920分以上。课程改革取得成效,某些方面在本市产生影响,示范辐射作用取得一定成效。申报省级先进学校,须在市级先进学校中推荐,申报的当年或前一年,经设区市教育督导室评估,量化得分(包括附加分)950分以上(其中量化基数1000分内得分不低于920)。课程改革的某些领域取得一定突破,具有较为广泛影响,示范辐射作用效果明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具申报资格。

    违反当地政府制定的招生政策,发布虚假广告或招生简章骗取生源。

    借办学体制改革之名办“校中校’或“校中办班”。

    存在《中小学校园管理暂行规定》中明令严禁的现象。

    由于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力,近二年内发生校舍倒塌、触电、火灾、溺水、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

    近二年内学生年辍学率初中超过2%,小学超过1%。

    近二年内有教师、学生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

 3.申报程序。

    县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中学由学校申报,小学由中心小学申报;市级先进学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省级先进学校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省级先进学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县、市级先进学校的申报时间由设区市教育督导室自行规定。

    4.申报事项。

    申报县、市级先进学校,须报送的书面材料及其相关事项,由评估确认机关自行规定。申报省级先进学校须同时报送以下材料:①设区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提出省级评估的申请报告(请示)。②设区市教育督导室提供申报学校资格审查报告。③福建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申报表。④福建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评估验收评分表。⑤近三年学校的自评报告和申报当年相对应的县、市督导评估的报告(通报)。⑥学校整改发展的情况汇报。⑦素质教育、课程改革的典型经验材料。上列7种材料各一式三份。

    5.评估与确认。

    对申报县、市级先进学校的评估确认必须对照《指导方案》所设置的指标及评估要素逐一督查。县级先进学校由同级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市级先进学校由同级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评估工作结束后,须形成书面督导评估报告,正式通知被评学校,抄送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先进学校由省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小组进行重点抽查,省教育厅认定;省级评估按省颁《指导方案》,因校制宜选择抽查项目、内容,抽查的广度以量化分值为界,在1000分的量化基数中不低于500分。评估确认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和10月.     6.跟踪督查。

    已获得先进学校称号的学校,由确认机关组织跟踪督查,县级先进学校每年接受跟踪督查一次,市级先进学校二年接受跟踪督查一次,省级先进学校3年接受跟踪督查一次。跟踪督查结束,应形成书面报告,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重新公布名单,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送上级教育督导室备案。对学校办学问题较多或不具备申报资格情形之一的,先行予以警示,限期一年内整改到位,届时重新核查确认,限期内整改无法到位的,取消其先进称号。

    7.获得省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称号的初中校(合完全中学、九年制学校初中部),在达标高中招生优秀学生保送名额分配时应予适当照顾。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