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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1年招飞报名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闽招办[2010]普26号
关于做好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2011年招飞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高招办: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民航发[2009]84号)规定,今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拟在我省招收一批本科学生,培养成为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教师和厦门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吉祥航空公司等单位飞行员。为做好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1年招飞报名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参加2011年福建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史类、理工类男性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现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背景调查标准。
3、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 1991年8月31日 以后出生),身高170-187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要求。考生可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一)进行自我检查。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二、招飞程序
1、各县(市、区)招办负责在本地区有关中学中开展报名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符合招飞条件的考生应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附件二)。各县(市、区)高招办负责汇总本地区报名人员名单(可参考附件三)后,将报考人数报所属设区市高招办;各设区市高招办应在初检工作开始前3天将本市报名总人数报给初检站所在的设区市高招办,以便安排初检工作。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在我省设立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5个初检(面试)(以下简称初检)站,对报名学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四。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组织通过初检的学生进行招飞体检;未经招飞初检或者初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体检;体检实行单科单项淘汰制,按实际检查科目收费,收费标准按物价、财政等部门的文件执行。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体检时间: 12月2、3日;地点:厦门市莲花南路3号厦门航空宾馆。
4、对体检合格考生,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6、背景调查合格者于高考后一周进行身体复检。
7、对复检合格并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安排,同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订培养协议。
三、各市、县(市、区)高招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的组织、管理、宣传等工作;各有关中学也应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招飞事宜,严格按照招飞条件,对报名学生的情况进行全面衡量,确定推荐名单,切实把好招飞的第一道关口,凡不符合自荐标准的考生不得报名,不得上站参检。
四、请各地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有关中学。
附件: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三、2011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名册
四、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初检安排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民航 招飞报名 通知
附件一: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7厘米;女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75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体重的计算方式:(身高cm-110)公斤±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远视力低于0.3(c字表)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直系亲属(三代内)有被关、管、杀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附件二: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省 市 县(区) 学校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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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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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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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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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免冠 照片 | ||||||||||
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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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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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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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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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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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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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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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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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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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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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1: 2: | |||||||||||||||||
家长 意见 |
签名: | |||||||||||||||||
学 校 意 见 |
上期期末考试成绩 |
数学 |
语文 |
英语 |
物理 |
政治 |
生物 |
班主任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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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飞 行 学 院 填 写 |
身 高 |
厘米 |
体 重 |
公斤 | ||||||||||||||
视 力 |
左: |
右: | ||||||||||||||||
英语水平 (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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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意见 |
签名: | |||||||||||||||
考 生 须 知 |
1.高中应届毕业生由班主任填写上学期期末成绩。 2.报考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初检(面试)。 3.初检(面试)时,学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1张。 注:凭此表参加初检(面试)。此表可自行复制,也可从218.6.160.210上下载。 | |||||||||||||||||
二〇 年 月 日
附件三:
2011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名册
县(市、区)招办(盖章)
姓 名 |
出生年月 |
科类 |
学 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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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此名册由各县(市、区)高招办填写后留存备查,不必报送。
附件四: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初检安排
一、初检要求
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参加初检。
二、初检的地点和时间
1、南平站(主要安排南平市、三明市考生初检),联系人:王麓,电话:05998833520。
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招生办(南平市府前路66号)
时间: 11月21日 。其中上午(8:00-12:00)安排南平市考生初检,下午(2:30-5:30)安排三明市考生初检。
2、福州站(主要安排福州市、宁德市考生初检),联系人:陈其乐,电话:13358253632。
地点:福州市教育局1号楼五层。
时间: 11月23日 (正常上班时间)。其中上午安排福州市考生初检,下午安排宁德市考生初检。
3、泉州站(主要安排泉州、莆田市考生初检),联系人:王福东,电话:0595-22784647。
地点:泉州市教育局教育中心(泉州市崇社福路219号)。
时间: 11月25日 (正常上班时间)。其中,上午安排泉州市考生初检,下午安排莆田市考生初检。
4、漳州站(主要安排漳州、龙岩市考生初检),联系人:李莉,电话:18960008118。
地点:漳州一中(漳州市胜利西路76号)。
时间: 11月27日 。其中上午(8:00-12:00)安排漳州市考生初检,下午(2:30-5:30)安排龙岩市考生初检。
5、厦门站(主要安排厦门市考生初检),联系人:杜亚同,电话:0592-570316、13906036746。
地点:厦门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
时间: 11月29日上午 (正常上班时间)。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检。
2、参加初检的考生必须服从各初检站的管理。考生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初检站。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90810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