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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晋江市教育局文  

   

晋教人〔2010102

       

   


关于印发《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名教师考核管理的重要意义  

名教师考核管理是我市名师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形成良好的教学教研氛围、充分发挥名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有着重大意义。各单位要把名教师培养、管理和考核作为本单位教学工作计划的重点,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办法》,切实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努力促进学校教学教研改革,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要切实抓好《实施办法》各项环节的落实  

各单位应按文件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名教师花名册和档案的建立健全工作,并做到及时滚动更新、及时整理归档。要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本单位名教师年度考核表及相关材料,对名教师完成《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细则(试行)》情况进行逐项核对,如实评价,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学校审核的过程性材料应存档备查。  

三、要大力搭建有利于名教师成长的平台  

各单位要明确管理对象、管理要求和培养规划,对照《实施办法》,注意搭建平台,在公开课、论文发表、结对指导青年教师、校本课程任教、课题研究等方面优先考虑名教师,创设有利于名教师履行相关职责的条件,并做好督促和引导,充分发挥名教师的辐射作用,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与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教师进修学校作为名教师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的具体承办单位,应切实担负起责任,抓紧做好各项考核前的工作准备,一方面要对照《实施意见》科学统筹安排好相关教研和培训工作,切实为名教师成长和履行学年度工作职责搭建平台;另一方面要严格考核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1.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3.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情况汇总一览表  

      4.晋江市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基本情况表  

   

   

晋江市教育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管理办法  年度考核  通知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晋江市委编办,市人事局、财政局,市领导陈健倩、蔡萌芽,存档(2)份

晋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1220日印发       

 

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晋江市名教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建立定期考核,科学评估、动态竞争的名教师管理机制,培养造就在省市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并能在本市教学与研究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学科名教师,带动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名教师培养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文〔2009327号)和《关于印发〈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晋教人〔201029号),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和发展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考核管理办法:由编制、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联合组建“晋江市教育系统名教师培养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实施工作。下设“晋江市教育系统名教师培养工程”办公室,依托在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名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名教师及培养对象业务档案委托所在单位管理(小学、幼儿园以教委(育)办为单位,中学、职校、市直学校、进修学校以各学校为单位),名教师所在单位负责实施过程的指导与监督。  

二、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  

(一)建立档案  

  建立健全名教师档案管理。名教师所在单位应建立名教师业务档案管理机制,名教师履行职责与义务情况等有关业务材料要及时归档。名教师平时必须根据《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细则(试行)》要求整理个人业务档案,学年结束前在规定时间内将整理好的档案交送所在单位审核、归档,材料严格按照《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细则》中5大方面(师德和育人方面、教学工作方面、教育科研方面、发挥辐射作用方面、其他方面13小点进行整理收集归档,归档材料要设封面、目录。各单位要不断充实完善名教师档案库的建设,掌握名教师发展情况,促进名教师队伍发展。  

  (二)年度考核  

1、名教师年度考核周期为每年的 824日 至次年的 823日 。各单位应在学年结束前审核名教师考核材料,并做好归档工作。  

2、名教师名教师按规定整理个人档案,填写《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名教师所在单位填写《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情况汇总一览表》(见附件3,小学、幼儿园名教师由教委(育)办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两份表格各一份,报送 “晋江市教育系统名教师培养工程”办公室(设在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科研处),汇总表在本单位给予公示。逾期不上交有关材料的视作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3、“晋江市教育系统名教师培养工程”办公室对名教师履行职责与义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成立考核小组,市教育局派专人参与考核过程,指导考核工作。考核办法为查看有关材料、到名教师所在单位审核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师生测评等。  

  4、名教师年度考核与网上实时申报相结合。(操作程序另行通知)  

  5、考核提供材料  

1师德和育人方面:  

提供学校师德年度考核表和该年度教师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  

2)教学工作方面:  

名教师中的专任教师本学科至少1个班以上(含1个班)的教学工作(每周任教四节课以上,辅导性质的上课除外);非专任教师每周参与教研、科研、培训活动不少于0.5个工作日,并均能在本职工作中做出表率。年度考核时专任教师提供年度考核表;非专任教师提供下校证明、听课记录、研讨记录等。  

提供学校学期课程安排表及学校证明、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相关材料。  

3)教育科研方面:  

④提供科研课题的开题报告、立项通知书或批复件、、已结题的要提供课题报告或结题证书、课题进展情况的相关印证材料或证明等。根据《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通知》晋教综〔200815号文件精神,提供的考核课题须在晋江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备方为考核有效课题。  

⑤提供发表的研究报告、论文、经验总结或参与编著与本学科相关的校本课程的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加盖公章,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   

4)发挥辐射作用方面:  

 ⑥提供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的教案及相关证明(通知、证书、评价表等)。     

提供讲座通知、证明、讲稿等。  

提供参加有关教研活动的证明材料(教研活动安排表、教研组活动记录、讲稿等)。  

提供师徒协议(师徒结对时长至少为1年)、指导青年教师的年度计划、总结;提供被指导教师本人活动成效小结、相关证书复印件(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证书,个人获奖证明等)。  

5)其他方面  

提供读书笔记或教学反思材料(严禁抄袭,一经查出该项考核无效)。  

提供博客网址以备查看。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文件通知、协议等备案材料及对口扶持学校证明)。  

5、考核结果   

1)第①项和第②项为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2)县级骨干教师至少须完成以上项目6项,其他对象至少须完成8项方为考核合格;  

3)对当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名教师将按文件精神兑现津贴。  

4)当年名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发放名教师特殊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名教师,不再纳入名教师管理范围,考核结果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记录将作为我市今后推荐参加各种培训、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活动的依据。  

5)名教师津贴发放不累计,具备不同级别和不同称号的取津贴最高的一项进行考核管理和落实津贴。  

附件一:《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表》  

附件二:《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情况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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